老王咽了口唾沫,下刀。锋利的刀刃切开猪肉,露出豚肉的纹路。周围窃窃私语声更大了。
陈氏拎着用荷叶包好的肉,转身面对那些或好奇或担忧的邻里,深吸一口气:
“诸位高邻,”她举起那包肉,“朝廷让咱们妇人能在家织布挣钱,让我儿能吃上饴糖,穿上新衣。今日这肉,我就用这工钱买。它若真有毒——”
她顿了顿,看着众人:“我陈氏先做这试毒之人。我儿若吃出半点不好,我拿命赔。”
说完,她头也不回地往家走。身后,议论声络绎不绝。
陈氏家的小院很快挤满了人。
灶火升起,铁锅烧热。她按着坊间据说出自云娘作坊的方子,将猪肉焯水,下糖炒色,加酱料焖煮。
不多时,一股霸道浓烈的肉香,混合着酱汁的咸甜气息,猛地从小院里炸开,飘出老远。
“嚯。这什么味儿?”
“香,真香啊。”
围观的邻居们伸长了脖子,不住吞咽口水。锅里,琥珀色的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,五花肉块颤巍巍地抖动着,油光红亮。
陈氏的儿子,扒在灶台边,眼巴巴地盯着锅,口水都快流到衣襟上。
肉好了。陈氏盛出一碗,红润油亮,香气扑鼻。她先自己夹了一块,细细嚼了,咽下。等了一会儿,面色如常。
然后,她才夹起一块,吹凉,喂到儿子嘴里。
小子眼睛瞪得溜圆,腮帮子鼓动,含糊地发出唔唔的满足声,小手急不可耐地去抓碗。
一炷香时间过去了。
两炷香时间过去了。
小子吃完一碗肉,舔着嘴角的汤汁,拉着陈氏的衣角:“娘,还要……”说完,还打了个带着肉香的饱嗝,靠在母亲腿边,眼皮开始打架,竟就这么安然睡去,小脸红扑扑的。
院内外,一片寂静。
陈氏看着熟睡的儿子,满足地笑了。她把剩下的红烧肉分装进几个粗陶碗,端给院门外几位平日帮衬过她的老邻居:
“婶子,阿婆,都尝尝。朝廷给咱们的,是好肉。”
一位头老妪接过,吃了一小块,浑浊的老眼亮了:“这肉,怎的半点腥臊也无?软烂入味,比我年轻时吃的祭肉还香。”
这像是一个信号。
围观的众人轰然议论开来,看向那肉铺的眼神,彻底变了。
同日,咸阳城东,一处精心打理、引水为池、遍植奇花异草的贵族别苑。
“快,拦住那头,别让它啃我的魏紫。”
“哎哟。我的南海珊瑚树。”
公子虔,宗室远支,以风雅自诩,近日听闻养猪满五十头可赐爵一级,心思活络了。
爵位谁不想要?但他岂能如庶民般脏臭地养?定要养出风采,养出格调。
于是,他大手笔购入百头骊山良种猪崽,就散养在这山水园林之中,美其名曰林泉之豕,还命画师作画,文人作赋。
起初,小猪崽粉嫩可爱,在花间树下嬉戏,确有几分野趣。
可不过半月,画风突变。
猪崽长开了,胃口也开了。牡丹、兰花、珍稀竹木,拱起来比野草还香。
亭台边角,蹭起痒来毫不留情。引以为傲的曲水流觞水道,成了它们打滚排泄的乐园。
这日,一头格外健壮的公猪,不知怎的瞧上了公子虔最珍爱的一株从楚国重金购回的醉蝶兰,哼哧哼哧就冲了过去。
“畜生,安敢。”公子虔气得亲自上前驱赶。
那猪被惊扰,扭头一看,见一锦衣人类张牙舞爪,顿时不爽,头一低,獠牙虽未长成,气势十足,嗷一声就撞了过来。
公子虔魂飞魄散,撒腿就跑。锦袍被灌木挂破,玉冠歪斜,狼狈不堪地被追着绕了半个园子,最后在一众仆役目瞪口呆的注视下,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湖边假山最高处,抱着嶙峋的石头瑟瑟发抖。
那猪在底下又拱了两下兰花,才满意地哼哼着,迈着方步离开。
此事半日间传遍咸阳,沦为笑谈。连深宫中的嬴政都听闻了。
“陛下,公子虔此举,实在有损宗室颜面,是否申饬?”李斯奏报时,嘴角都有些压不住。
嬴政正在批阅北地后续安置奏章,头也未抬,提笔在那笑话般的奏报旁,批了十个字:
“爵位易得,猪倌难当。笑过之后,望知稼穑艰。”
朱批传出,朝野莞尔。公子虔羞得半月称病不出。